Singapore
新加坡诽谤法:民事与刑事

新加坡的诽谤既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刑事罪行。民事诽谤涵盖书面诽谤(libel)与口头诽谤(slander),属于普通法侵权行为,《Defamation Act 1957》只是对相关规则作出修改,而非创设诉因本身。刑事诽谤则单独规定于《Penal Code 1871》第499条与第500条,此外,网络虚假信息还可通过《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2019》(POFMA)加以处理。
这是一般法律信息,并非法律建议。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合格的执业律师(advocate and solicitor)。
什么构成新加坡法律下的诽谤
诽谤是指使某人在社会上正直人士心目中的评价降低、使其遭受憎恨、蔑视或嘲笑,或使其被回避或疏远的言论。以书写、印刷、网络帖子、广播及社交媒体等永久形式发表的诽谤属于书面诽谤(libel),而短暂的口头言论则属于口头诽谤(slander)。
要在民事索赔中获胜,法院一般认为原告必须证明三项要素:涉案言论在含义上具有诽谤性、该言论指向原告本人,以及该言论已向至少一名第三方发表。在Lee Hsien Loong v Leong Sze Hian一案中,法院认定即使未附加评论,通过Facebook超链接分享文章也构成发表,从而确认网络分享行为可以成立诉因。
民事诽谤是一种普通法侵权行为
新加坡的民事诽谤诉讼是普通法的产物,建立在关于书面诽谤与口头诽谤的判例法之上,而非法定诉因。《Defamation Act 1957》(现行为2020年修订版)通过调整特定规则来补充这一普通法。将该法解读为创设该侵权行为的法规,是一种误解。
该法做了几件具体的事情。Section 3规定,通过广播发表的口头言论应视为以永久形式发表,即视为书面诽谤而非口头诽谤。Section 4至Section 6随后针对若干范围狭窄的口头诽谤类别,取消了通常须证明特殊损害的要求,其后的条款则将各项抗辩事由成文化。
在普通法下,口头诽谤一般要求证明特殊损害,即实际的财务损失,除非属于公认的例外情形。《Defamation Act》将其中两项例外以成文法形式确立下来:
- Section 4,针对女性的口头诽谤: 对女性或女童加诸不贞或通奸的言论,无需证明特殊损害即可提起诉讼。
- Section 5,损害官职、职业或商业声誉的口头诽谤: 意在贬损他人在其官职、职业、行业或业务方面声誉的言论,无需证明特殊损害即可提起诉讼。
Section 6涵盖财产权诽谤(slander of title)、商品诽谤(slander of goods)及其他恶意虚假陈述,同样在特定情形下放宽了特殊损害规则。Section 4至Section 6均非一般性诉因;每一条都是有针对性的特别规定。相比之下,书面诽谤在普通法下一直无需证明特殊损害即可提起诉讼。

刑事诽谤及处罚
刑事诽谤规定于《Penal Code 1871》Section 499,该条将意图损害他人名誉、或明知可能损害他人名誉而作出或发表指控的行为定为罪行。Section 500规定,凡诽谤他人者,可处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Section 501将同样的最高刑罚适用于明知属诽谤性内容而印刷或雕刻该内容的行为。
Section 499包含十项法定例外情形,大致对应民事抗辩事由,包括真实且为公共利益而发表的指控,以及对公职人员行为或公共事务的善意评论。刑事诽谤的起诉频率低于民事索赔,但该途径依然存在,私人可通过治安推事投诉(Magistrate's Complaint)启动该程序。
请注意: 在新加坡,民事诽谤与刑事诽谤是两条独立的途径。同一言论既可支持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在适当情形下也可依据《Penal Code》提起刑事检控。
抗辩事由
新加坡承认一套常见的民事诽谤抗辩事由。
| 抗辩事由 | 效果 |
|---|---|
| 真实抗辩(Justification) | 若言论在实质上属实,构成完全抗辩 |
| 对公共利益事项的公正评论 | 保护基于真实事实的诚实意见 |
| 绝对特权 | 涵盖法庭诉讼程序及国会中的言论 |
| 有条件特权 | 涵盖基于职责或利益的场合及公正的媒体报道,前提是不存在恶意 |
| 同意或提出补救 | 可能免除或减轻责任 |
真实抗辩,即言论在实质上属实,是一种完全抗辩。公正评论保护基于真实事实、就公共利益事项发表的诚实意见。绝对特权保护在法庭诉讼程序及国会中所作的言论,而有条件特权保护在基于职责或利益的场合所作的某些沟通,前提是不存在恶意。《Defamation Act》还为公正准确的报纸及广播报道提供有条件特权。被告须在原告确立发表事实及诽谤性含义之后,主张并证明相关抗辩事由。
救济与损害赔偿
主要的民事救济是损害赔偿,用以补偿原告名誉所受的损害,法院也可发出禁制令以制止进一步发表。诽谤损害赔偿没有法定上限。法院根据指控的严重程度、发表的范围、原告的地位以及被告的行为来评估赔偿金额,若被告的行为加重了损害,还可加判加重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中,结果是判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而非向投诉人作出赔偿。

涉及公众人物的两起近期案件
近年来,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了多起备受瞩目的诽谤诉讼。以下仅列出法院的裁定及所报道的赔偿金额,不对围绕这些案件的更广泛公众讨论作任何评论。
在14 July 2026作出的一项判决中,高等法院普通庭就一篇涉及房产交易的文章,判决内阁两位部长K Shanmugam与Tan See Leng对Bloomberg L.P.及其一名记者提起的诽谤诉讼胜诉。法院判处每位部长获得S$230,000赔偿,并认定被告存在恶意。该赔偿金额及恶意认定由mothership.sg报道。
在此前的一宗案件中,Lee Hsien Yang因一则涉及丽都路(Ridout Road)国有房产租赁事宜的Facebook帖子,于November 2023被判须向部长K Shanmugam与Vivian Balakrishnan支付赔偿。该判决是在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抗辩意向通知之后作出的,因此这是一项未经抗辩的判决(undefended judgment),而非经过对有争议事实进行审理后得出的结果。
时效期限
根据《Limitation Act》,民事诽谤索赔一般必须自诉因产生之日起6年内提出。就诽谤而言,诉因于诽谤性言论发表时产生。尽管法定期限为6年,但原告通常被建议尽快采取行动,因为证据和记忆会随时间淡化,而且每一次新的发表都可能产生一个新的诉因,并附带其自身的时效计算。
网络诽谤与POFMA
网络及社交媒体诽谤适用与线下诽谤相同的民事及刑事规则,法院已确认网上发帖或分享构成发表行为。
另外,《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2019》(POFMA)针对在新加坡传播、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事实陈述作出规定。根据POFMA,部长可发出指示,例如要求在原始内容旁附加通知的更正指示(correction direction),或停止通信指示(stop communication direction)。这是一种政府机制,不判处损害赔偿,也不要求认定对个人名誉造成损害。
请注意: POFMA与诽谤是两种不同的工具。POFMA指示是针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所采取的政府措施,而诽谤诉讼是关于个人名誉受损的私人索赔,二者可能因不同原因适用于同一内容。POFMA指示的运作方式及其抗辩方式,详见POFMA explained。

诽谤索赔如何提起
民事诽谤索赔在新加坡法院提起,价值较高及较为复杂的案件通常由高等法院普通庭审理。原告必须陈述所指控的言论、其诽谤性含义及发表事实,然后寻求损害赔偿及任何禁制令。依据《Penal Code》提起的刑事诽谤案件,通常由被诽谤者自行提起,往往通过自费提交治安推事投诉,而非由警方例行检控。许多当事人在提起法院诉讼之前,会先发出律师函,要求道歉、撤回言论及赔偿。
常见问题
诽谤在新加坡是犯罪行为吗?
是的。新加坡的诽谤既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刑事罪行。刑事诽谤属于《Penal Code 1871》Section 499,依据Section 500可处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而民事索赔则作为书面诽谤与口头诽谤的普通法侵权行为进行,由《Defamation Act 1957》修改特定规则。
《Defamation Act 1957》是否创设了提起诽谤诉讼的权利?
不是。新加坡的民事诽谤诉讼是一种普通法侵权行为。《Defamation Act 1957》是对该普通法的补充,而非创设诉因:Section 3将广播言论视为书面诽谤,Section 4至Section 6针对范围狭窄的口头诽谤类别取消特殊损害的举证要求,其后的条款则规定了各项抗辩事由。
新加坡刑事诽谤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Penal Code 1871》Section 500,刑事诽谤可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Section 501将同样的最高刑罚适用于明知属诽谤性内容而印刷或雕刻该内容的行为。
在新加坡,诽谤索赔金额可以达到多少?
新加坡的民事诽谤损害赔偿没有法定上限。法院根据指控的严重程度、发表的范围、原告的地位以及被告的行为来评估赔偿金额,并可加判加重损害赔偿。新加坡法院在多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中判处过高额赔偿金。
POFMA是什么?它与诽谤有何不同?
POFMA即《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2019》,允许部长就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事实陈述发出更正指示及停止通信指示。这是一种政府机制,不判处损害赔偿,也无需认定名誉受损,而诽谤索赔则是关于个人名誉受损的私人诉讼。同一言论可能同时招致两者。
在新加坡,提起诽谤诉讼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Limitation Act》,民事诽谤索赔一般必须在发表之日起6年内提出,诉因于言论发表时产生。每一次新的发表都可能启动一个新的时效期间。
在新加坡,真实性是否可作为诽谤的抗辩理由?
是的。真实抗辩,即言论在实质上属实,是民事诽谤索赔的完全抗辩。在刑事诽谤中,若言论同时也是为公共利益而发表,则真实性构成Section 499下的例外情形。
在新加坡,会因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而被诽谤起诉吗?
是的。网络及社交媒体诽谤适用与线下诽谤相同的规则。在Lee Hsien Loong v Leong Sze Hian一案中,法院认定通过Facebook超链接分享文章构成发表行为,POFMA也可能适用于网上传播的虚假事实陈述。
更新记录
已根据引用的一手来源进行独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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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参考资料
- 《Defamation Act 1957》(新加坡法规在线)(sso.agc.gov.sg).gov
- 《Penal Code 1871》Sections 499至501(刑事诽谤)(sso.agc.gov.sg).gov
-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2019》(POFMA)(sso.agc.gov.sg).gov
- 新加坡内政部:POFMA更正指示示例(mha.gov.sg).gov
- 新加坡警察部队:依据Penal Code与POFMA提出的检控(police.gov.sg).gov
- Mothership:部长在针对Bloomberg的诽谤诉讼中各获判S$230,000赔偿(2026年7月14日)(mothership.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