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被遗忘权:第17条删除权详解(2026)

作者 Recording Law 编辑团队64 分钟阅读
GDPR被遗忘权:第17条删除权详解(2026)

常见问题

GDPR项下的被遗忘权是什么?

被遗忘权是《条例(EU)2016/679》(GDPR)第17条项下删除权的通俗说法。它赋予个人权利,要求控制者(任何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机构)在符合六项具体情形之一时,不得无故拖延地删除该数据。这些情形包括:数据已不再为收集目的所需要;同意已被撤回;个人已成功对处理提出异议;处理不合法;法律义务要求删除;或数据系在该个人未成年时因使用数字服务而被收集。该权利并非绝对:第17条第3款规定的五项例外允许控制者在继续处理为表达自由、法律义务、公共卫生、研究目的或抗辩法律诉求所必需时予以拒绝。

如何依GDPR申请删除?

向控制者的数据保护联系人或隐私权利门户(通常可在该机构网站页脚找到链接)提交书面删除请求。请写明您的姓名及账户标识信息,说明您希望删除的具体数据或数据类别,注明您所依赖的第17条第1款情形,并要求以书面形式确认已完成删除。该请求免费提出。控制者必须在一个自然月内作出回应。如拒绝,须说明理由并告知您如何向本国数据保护机构投诉。如果控制者在一个月内完全未作回应,这本身即构成对GDPR的违反,您可向本国数据保护机构投诉。

GDPR被遗忘权有哪些例外情形?

第17条第3款规定了五项例外情形,即便符合第17条第1款六项情形之一,控制者仍可据此拒绝删除请求。这些例外分别为:(a)表达自由与信息自由,涵盖新闻报道、评论及公共利益档案;(b)履行法律义务或执行公共利益任务,涵盖劳动法、税法、医疗法及金融法项下的强制留存期限;(c)公共卫生,涵盖疾病监测及医学研究;(d)公共利益存档、科学或历史研究,或统计目的,若删除将严重妨碍该研究;以及(e)确立、行使或抗辩法律诉求,涵盖诉讼及监管程序。控制者必须明确指出所适用的具体例外情形,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您。未援引任何依据的笼统拒绝本身即构成对GDPR的违反。

被遗忘权是否适用于谷歌搜索结果?

适用。欧盟法院在谷歌诉西班牙案(C-131/12号案,2014年)中裁定,搜索引擎属于数据控制者,在符合第17条第1款情形之一时,必须依请求从结果中移除相关链接,即便底层网页仍属合法发布。您可直接向搜索引擎运营商提交去索引请求。然而,谷歌诉CNIL案(C-507/17号案,2019年)确认,欧盟法律并不要求全球性去除:该义务仅限于面向欧盟成员国的搜索引擎版本(google.fr、google.de等),不过须通过地理限制,防止欧盟用户经由google.com等非欧盟域名访问被移除的结果。

我提出删除请求后,公司须在多长时间内删除我的数据?

依GDPR第12条第3款,控制者必须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一个自然月内采取行动并确认已采取的行动。该一个月的期限从收到请求之日起计算,而非从任何确认收悉之日起计算。对于复杂案件或同时收到大量请求的情形,控制者可将该期限最多再延长两个月,但必须在第一个月内将延期决定及理由通知您。超过一个月保持沉默即构成对GDPR的违反。如果您在一个月内未收到任何回应,可向您所在国的数据保护机构投诉。

我可以要求删除在我未成年时被收集的数据吗?

可以,而且这是现有最有力的删除依据之一。GDPR第17条第1款(f)项赋予您权利,要求删除在您未成年时因使用信息社会服务(社交媒体平台、应用程序、游戏或类似数字服务)而被收集的个人数据。GDPR将此类服务的最低同意年龄默认设定为16岁,不过成员国可将该门槛降至不低于13岁。如果数据是在您未达到适用年龄门槛时被收集,该收集行为即属非法,您可同时依据第17条第1款(d)项(处理不合法)和第17条第1款(f)项主张权利。您可在成年后提出该请求;重要的是数据收集时您的年龄,而非您目前的年龄。

GDPR删除请求与访问请求有何区别?

依GDPR第15条提出的访问请求属于信息获取权:它使您能够了解控制者持有哪些关于您的个人数据、持有原因及处理方式。依第17条提出的删除请求属于行为权:它指示控制者删除该数据。这两项权利常被依序结合使用,先通过访问请求了解存在哪些数据及其合法依据,再据此提出删除请求。二者均为免费,且依第12条均适用一个月的回应期限。提出访问请求不会自动触发删除,提出删除请求也不会使您有权在数据被删除前获得其副本。

被遗忘权是全球适用,还是仅在欧盟境内适用?

GDPR删除权适用于身处欧盟的数据主体,以及在欧盟设立或以欧盟居民为目标的控制者。它并不自动扩展至涵盖非欧盟公司对非欧盟个人的处理行为。就搜索引擎去索引而言,欧盟法院在谷歌诉CNIL案(C-507/17号案,2019年)中裁定,欧盟法律仅要求从面向欧盟成员国的搜索引擎版本中移除,而非全球范围。美国居民不享有依GDPR要求某美国公司删除数据的权利,不过其可能依美国州法律(例如加州CCPA的删除权)享有相应权利。

如果公司拒绝我的删除请求,我该怎么办?

如果控制者拒绝您的删除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您说明理由,并援引第17条第3款的具体例外情形,同时告知您如何升级处理。您主要有两条途径:第一,向本国监管机构投诉(在英国为ICO;在法国为CNIL;在德国为相关州数据保护机构或联邦数据保护专员;在爱尔兰为DPC),该机构可展开调查并责令控制者履行合规义务;第二,依GDPR第79条,直接在控制者所在成员国法院对该控制者寻求司法救济。无理由拒绝及完全不予回应,均可能导致最高20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4%(以较高者为准)的行政罚款。

美国是否存在被遗忘权?

美国不存在与GDPR被遗忘权对应的联邦层面制度。最接近的对应制度是加州CCPA/CPRA项下的删除权,编入《加州民法典》第1798.105条,仅适用于加州居民与受管辖企业之间的关系,且附有广泛的例外情形。在联邦层面,COPPA赋予家长要求删除13岁以下儿童数据的权利,但其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面向儿童的服务运营商。美国法院普遍拒绝要求搜索引擎移除合法内容,理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及《通信规范法》第230条。

来源与参考资料

  1. 《条例(EU)2016/679》(GDPR),欧盟官方公报全文,含第12、17、21条及序言第65-66段(eur-lex.europa.eu)
  2. 欧盟法院C-131/12号案,谷歌西班牙有限公司及谷歌公司诉AEPD及Mario Costeja Gonzalez,大法庭,2014年5月13日(eur-lex.europa.eu)
  3. 欧盟法院C-507/17号案,谷歌有限责任公司诉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大法庭,2019年9月24日(eur-lex.europa.eu)
  4.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指南5/2019》(GDPR项下搜索引擎场景被遗忘权判断标准),经公众咨询后于2020年7月7日通过(edpb.europa.eu)
  5.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协调执法行动:控制者删除权落实情况(2025年协调执法框架报告,2026年2月18日)(edpb.europa.eu)
  6. 《加州民法典》第1798.105条(CCPA/CPRA删除权),加州立法信息网(leginfo.legislature.c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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