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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通知期与终止雇佣

经独立事实核查作者 Recording Law 编辑团队8 分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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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通知期与终止雇佣

常见问题

若合同未订明通知期,新加坡的通知期是多久?

适用Employment Act的默认标准,按服务年资划分:不足26周,1天;26周至不满2年,1周;2年至不满5年,2周;5年或以上,4周。此标准仅在合同未就通知期作出规定时适用。

我和雇主的通知期可以不同吗?

不可以。根据Employment Act,雇主和雇员的通知期必须相同。合同不能要求雇员给予比雇主更长的通知期。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是指相当于雇员在通知期内本应获得的薪资,用以代替实际履行通知期。雇主或雇员均可选择支付代通知金,合同随即立即终止,而非在通知期届满时终止。

第一个通知期级别是以周还是以月计算?

以周计算。服务不满26周的雇员,通知期为1天。其后的2年和5年节点是服务年资的周年日,因此恰满2年可获2周通知期,恰满5年可获4周通知期。

给予适当通知是否意味着解雇不能被质疑?

不是。送达正确的通知可终止合同,但若解雇没有正当或充分理由,仍可能被质疑为不当解雇。这是另一项独立的索赔,须通过TADM和雇佣索赔仲裁庭,在1个月内提出。

更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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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参考资料

  1. 新加坡人力部,附通知终止雇佣:法定通知期(Termination with notice: statutory notice periods)(mom.gov.sg).gov
  2. 新加坡人力部,终止雇佣(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mom.gov.sg).gov
  3. Employment Act 1968,新加坡法规在线(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sso.agc.gov.sg).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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