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遗嘱认证程序:遗嘱认证令与遗产管理令的比较

一个人去世后,必须有人获得法律权力,才能收取其资产、清偿债务,并分配剩余的财产。这项权力来自法院的命令,而取得该命令的程序就称为遗嘱认证(probate)。在新加坡,遗嘱认证由Family Justice Courts负责处理。
应申请哪一种命令,取决于一件事:逝者是否留有有效遗嘱。本指南说明遗嘱认证令与遗产管理令的区别、决定由哪个法院审理案件的门槛,以及通过Public Trustee处理小额遗产的途径。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法律信息,并非法律意见。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合格的律师(advocate and solicitor)。
遗嘱认证令与遗产管理令的比较
主要有两种命令,两者的区别单纯在于是否存在有效遗嘱。
| 遗嘱认证令(Grant of Probate) | 遗产管理令(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 |
|---|---|---|
| 适用情形 | 存在有效遗嘱 | 没有有效遗嘱(无遗嘱身故) |
| 申请人 | 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 符合资格的近亲属 |
| 角色 | 遗嘱执行人(Executor) | 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 |
遗嘱认证令确认逝者在遗嘱中所选定的遗嘱执行人的权力。如果逝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则须申请遗产管理令,由法院从近亲属中委任一名遗产管理人,依据无遗嘱继承规则执行相同的职责。
谁可以申请遗产管理令
如果没有遗嘱,申请权将依近亲属的优先顺序排列。大致上依序为:在世的配偶、子女、父母,再到兄弟姐妹及更远的亲属。遗产管理人的委任只能进行一次,法院通常会要求优先顺序最高的人选提出申请,或正式放弃申请权。

应由哪个法院审理:S$5 million规则
大多数遗嘱认证申请,都是向Family Justice Courts辖下的Family Courts提出。不过,有一项价值门槛,会将规模最大的遗产案件交由更高一级的法院处理。
依据Family Justice (Family Proceedings before Family Division of High Court) Order 2014,如遗产在申请程序开始时,预计总值超过S$5 million,遗嘱认证令或遗产管理令的申请程序须由Family Division of the High Court审理。该数值以总值(gross value)计算,不扣除逝者的债务。价值等于或低于S$5 million的遗产,则由Family Courts处理。
另外,如遗产超过S$5 million并须签发遗产管理令,遗产管理人一般须依据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 section 29,提供由两名担保人担保的遗产管理保证书。这项要求与上述审理法院的规则是各自独立的,只是两者都以同一个S$5 million的数值作为触发门槛。
小额遗产途径:Public Trustee
并非所有遗产都必须经过法院处理。如果遗产总值为S$50,000或以下(不包括Dependants' Protection Scheme的款项),家人可改为申请由Public Trustee's Office处理遗产,这比法院申请程序更简单、成本也更低。

这个途径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以下情况即会被排除在外,例如:
- 有子女将继承HDB组屋的权益;
- 逝者拥有企业,或持有未上市公司的股份;
- 受益人之间存在争议,或遗产尚有未清偿的债务;
- 存在为子女设立的信托账户,或已指定保险受益人;或
- 遗产中包含出租车等商用车辆。
Public Trustee就其处理的遗产款项收取分级行政费,首S$5,000收取6.5%,较高金额区间的费率则依次递减,最低收费为S$15。具体收费表由Public Trustee's Office公布。
遗嘱认证不涵盖的事项
遗嘱认证处理的是遗产,但有些资产从来都不属于遗产的一部分。您的CPF存款是通过提名转移,不属于遗产;联名持有的资产,通常也会自动转移给在生的一方。这些资产各自依其独立途径处理,无需取得法院命令。
寻求协助
申请遗嘱认证令或遗产管理令涉及宣誓书、资产清单,若属无遗嘱身故,还须厘清谁有权继承以及各自的份额。许多家庭会聘请律师(advocate and solicitor)协助准备及提交相关文件,尤其是在涉及房地产、企业,或受益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情况下。

本指南是新加坡的遗嘱、遗产与授权书专题的一部分,该专题汇总了提前规划与处理遗产相关的各篇指南。
常见问题
遗嘱认证令与遗产管理令有什么区别?
遗嘱认证令适用于逝者留有有效遗嘱的情形,用以确认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的权力。遗产管理令则适用于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形,由法院委任一名符合资格的近亲属担任遗产管理人,依无遗嘱继承规则分配遗产。两者均须向Family Justice Courts申请取得。
在新加坡,遗嘱认证由哪个法院处理?
遗嘱认证由Family Justice Courts处理。大多数申请由Family Courts受理,但依据Family Justice (Family Proceedings before Family Division of High Court) Order 2014,预计总值超过S$5 million的遗产,须交由Family Division of the High Court处理。
在新加坡处理遗嘱认证是否一定要经过法院?
不一定。价值S$50,000或以下(不包括Dependants' Protection Scheme款项)的小额遗产,如符合条件,可改由Public Trustee's Office处理,无需经过法院。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个途径并不适用,例如有子女将继承HDB组屋权益,或逝者拥有企业等情形。
在新加坡,谁可以申请遗产管理令?
由符合资格的近亲属申请,大致依优先顺序排列:在世的配偶、子女、父母,再到兄弟姐妹及更远的亲属。法院通常会要求优先顺序最高的人选提出申请,或正式放弃申请权,以便由下一顺位人选提出申请。
S$5 million遗嘱认证门槛是什么?
这是决定由哪个法院审理申请的价值门槛。依据Family Justice (Family Proceedings before Family Division of High Court) Order 2014,预计总值超过S$5 million的遗产,须由Family Division of the High Court审理,较小额的遗产则由Family Courts处理。在同一门槛下,依据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 section 29,申请遗产管理令一般还须提供由两名担保人担保的遗产管理保证书。
来源与参考资料
- Family Justice Courts,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judiciary.gov.sg).gov
- Family Justice Courts,申请遗嘱认证(Apply for Probate)(judiciary.gov.sg).gov
- Public Trustee's Office(Ministry of Law),遗产款项近亲属须知(information for next of kin, estate monies)(pto.mlaw.gov.sg).gov
- Family Justice (Family Proceedings before Family Division of High Court) Order 2014(S 822/2014),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sso.agc.gov.sg).gov
- Probate and Administration Act 1934 section 29(遗产管理保证书),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sso.agc.gov.sg).gov
- Family Justice Courts Practice Directions 2024, Part 24(非讼遗嘱认证程序)(judiciary.gov.sg).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