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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法院委任监护(Deputyship)

作者 Recording Law 编辑团队8 分钟阅读
新加坡的法院委任监护(Deputyship)

常见问题

什么是新加坡的监护令(deputyship)?

监护令是依据Mental Capacity Act 2008颁发的法院命令,委任一名监护人,为已丧失精神行为能力且未订立持久授权书的人士作出决定。Family Justice Courts负责委任监护人,并订明监护人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监护令与LPA有什么不同?

LPA是由仍具备精神行为能力的人提前订立,并自行选定受权人。监护令则是在当事人已丧失行为能力后,由家人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委任监护人。监护程序更慢、成本更高,并须接受法院监督,因此只要有可能,订立LPA都是更好的选择。

在新加坡申请监护令需要多长时间?

简化程序一般需时约4至6周,适用于涉及金额不超过S$80,000现金或S$60,000 CPF存款的简单案件,或常规命令。标准程序适用于金额较大或有争议的案件,一般需时约3至4个月。

申请监护令需要多少费用?

简化程序的法院申请费约为S$40至S$50,标准程序则约为S$300至S$500。这些数字不包括医生证明费、宣誓书相关费用及任何律师费,因此有争议的申请总成本会更高。

可以避免日后需要申请监护令吗?

可以,只要趁自己仍具备精神行为能力时订立持久授权书即可。LPA让您可以提前选定自己的决策人选,从而避免监护程序所涉及的法院申请、费用、延误及持续监督。

来源与参考资料

  1. Mental Capacity Act 2008,监护(deputyship)制度的法律依据,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sso.agc.gov.sg).gov
  2. Family Justice Courts,监护(Deputyship)(judiciary.gov.sg).gov
  3. 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属下Office of the Public Guardian,持久授权书相关网页(msf.gov.sg).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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