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协议离婚(Divorce by Mutual Agreement)

一条无过错离婚途径
在新加坡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即便夫妇双方都希望离婚,仍须将自身情况套入某项过错型事实,例如通奸或不合理行为,或者等待一段分居期间届满。协议离婚(DMA)改变了这一点。自2024年7月1日起,夫妇只需以规定的方式共同确认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即可离婚。
DMA由Women’s Charter (Amendment) Act 2022 (Act 3 of 2022)引入,并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这是新加坡离婚法一代人以来最重大的变革之一,因为它使夫妇能够在无需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提出指控的情况下终结婚姻。
本文仅为一般法律信息,并非法律意见。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合格的advocate and solicitor。信息最后核实于2026年7月23日。
DMA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厘清具体的变革内容很有帮助。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仍然是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规定于Women’s Charter section 95(2)。DMA并未新增一项离婚理由,它新增的是证明该理由的第六种事实:section 95A(1)(f),即夫妇双方同意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

换言之,section 95A(1)现在包含全部六项事实,从(a)到(f),而DMA是其中最后一项。它并非一个独立的条款,而是与通奸、不合理行为及分居事实同处于一份清单中的一段。原有的五项事实仍然完全可用,若夫妇更愿意援引其中之一,仍然可以这样做。
书面协议须包含的内容
DMA并非简单地勾选一个选项即可完成。section 95A(6)(a)要求夫妇提交一份书面协议,说明以下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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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他们得出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这一结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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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挽回婚姻所作的努力;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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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财务事务及婚姻中任何子女的安排所作的考虑。
要求夫妇提前处理子女与财务问题是有意为之的设计。它促使夫妇在提交协议之前,不仅思考离婚这一决定本身,也充分考虑离婚所带来的实际后果。
法院仍具有把关作用
DMA是一条途径,而非自动通过的橡皮图章。section 95A(6)(c)规定,若法院根据所述原因与努力认为夫妇仍存在合理的复合可能,法院必须不接受该协议。section 95A(6)(b)还将该协议与法院鼓励纠纷友好解决的权力相衔接,因此法院仍可指示夫妇接受辅导或调解。

这一点对预期很重要。提交DMA申请无需归咎任何一方,但并不会削减法院的裁量权。若复合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法院可以拒绝就该协议继续进行。
其他规则依然适用
DMA改变的是所援引的事实,而非周边的整体框架。section 94(1)的三年规则依然意味着夫妇一般须待结婚满三年后方可提出申请。section 93的管辖权规则,要求以新加坡为居籍或在新加坡惯常居住三年,依然适用。而且离婚程序仍然经过相同的两个阶段,子女、赡养费与财产均作为附属事项裁定。有关这些事项的具体运作,请参阅新加坡离婚程序逐步说明与监护权与赡养费指南。
DMA与其他事实的比较
若夫妇就离婚本身及其条款达成一致,DMA往往是对抗性最低的途径,因为它完全避免了相互指控。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section 95A(1)中其余五项事实之一可能是唯一的选择。完整清单请参阅新加坡离婚:理由与六项事实,整体制度概览请参阅家庭法板块。

常见问题
什么是新加坡的协议离婚(Divorce by Mutual Agreement)?
协议离婚(Divorce by Mutual Agreement,DMA)是一条无过错离婚途径,夫妇双方共同确认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它是离婚的第六项事实,即Women’s Charter section 95A(1)(f),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新加坡的协议离婚从何时开始实行?
DMA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由Women’s Charter (Amendment) Act 2022 (Act 3 of 2022)引入。在此之前,夫妇须援引某项过错型事实,或经历一段分居期间。
DMA协议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section 95A(6)(a),书面协议必须说明夫妇得出婚姻已无可挽回地破裂这一结论的原因、双方为挽回婚姻所作的努力,以及双方就财务安排及婚姻中任何子女的安排所作的考虑。
只要夫妇双方同意,DMA离婚就会自动获批吗?
不会。根据section 95A(6)(c),若法院认为夫妇仍有合理的复合可能,法院必须拒绝接受该协议,并可指示双方接受辅导或调解。DMA免除了指控过错的必要,但并未削减法院的裁量权。
三年规则适用于DMA吗?
适用。section 94(1)规定的三年最低婚龄规则,以及section 93的管辖权规则,同样适用于DMA离婚,与其他任何离婚案件并无二致。
更新记录
协议离婚(Divorce by Mutual Agreement)根据Women’s Charter (Amendment) Act 2022 (Act 3 of 2022),作为第六项事实(Women’s Charter section 95A(1)(f))正式生效。
来源与参考资料
- Women’s Charter 1961,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sso.agc.gov.sg).gov
- Family Justice Courts, Divorce in Singapore: The Essentials(judiciary.gov.sg).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