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噪音投诉与邻里纠纷

近距离共同生活难免会产生一些摩擦,新加坡为邻居的噪音或行为逾越界线的情形订有专门法律。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 2015为此类纠纷设立了法定申索及专门仲裁庭。本指南说明该法涵盖的范围、仲裁庭可作出的处理,以及2024年修订带来的变化,包括一个重要提示:新的调解框架目前仍只是试点。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非法律意见。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有资质的律师(advocate and solicitor)。
信息最后核实于2026年7月23日。本页提供有关新加坡法律的一般法律信息,并非针对个别情况的法律意见。
法律与仲裁庭
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 2015设立了一项法定申索,用以处理对他人合理享用或使用其居所造成的干扰。此规定涵盖范围广泛的行为,包括过度噪音、异味、烟雾、灯光或震动、乱丢垃圾、妨碍、监视、擅自进入,以及动物造成的滋扰。
依据该法提出的申索,由属指定地方法院的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s审理。这是与处理个人骚扰及跟踪(而非邻里滋扰)的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Court分开的另一条处理途径。
谁算是「邻居」
该法并非适用于任何人。它将「邻居」定义为合法居住在与答辩人同一栋建筑物内,或居住在以边界计算100米范围内的人。与答辩人居住在同一个居所内的人则被排除在外。因此,该制度所针对的正是相邻但各自独立的家庭之间的纠纷。

仲裁庭可作出的命令
该仲裁庭拥有多项权力,可判赔偿、颁发禁制令以制止有关行为、命令强制履行,以及作出强制道歉。申索上限由该法section 17(5)定为S$20,000,部长可透过命令予以变更。
申索一般须在两年内提出。若申索人的损失超过上限,可选择放弃超出部分,以符合仲裁庭的限额,但不得将同一宗纠纷拆分为多宗申索以规避该限额。
2024年修订:社区关系主任
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mendment) Act 2024于2025年3月24日生效,为该制度新增了一层行政架构。它设立了社区关系主任(Community Relations Officer)一职,由社区关系总监(Director-General of Community Relations)统筹,负责在严重的邻里纠纷进入仲裁庭之前先行处理。
社区关系主任拥有法定权力调查纠纷,包括要求提供姓名与地址、要求居民提供资料,以及在符合同意规定的前提下,安装噪音感应器等侦测或监测设备。在住所附近的公共区域安装设备无需取得同意,但若要进入住所内安装则须取得同意。主任可发出制止令,要求当事人停止干扰行为,违反该命令本身即构成罪行。
调解指示:Tampines试点,尚未全国推行
2024年的修订还引入了调解指示框架,特定官员可依此指示纠纷中的邻居到社区调解中心参与调解,无论其是否同意。该法定权力本身并不限于任何一个市镇。

然而在实际运作上,该框架尚未在新加坡全国推行。根据法律部于2025年10月在国会的答复,调解指示框架与新设立的Community Relations Unit自2025年4月7日起已一并在Tampines的HDB组屋区试行,尚未推广至全国。当时有国会议员在该次会议上询问部长该试点计划是否及何时会扩大。因此,可以准确地说,该权力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但截至2026年,它仅在Tampines试点区域运作,其他地区的大多数居民仍依赖自愿调解与仲裁庭。
装修与安静时段
一个常见的问题是,是否存在法定的安静时段或装修时段。这些是HDB为其组屋制定的屋则,而非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或任何一般法定条文所规定。HDB公布了允许的装修时段及关于产生噪音工程的规则,违反这些规则由HDB处理,而非交由仲裁庭。持续的过度噪音仍可支持依据CDRA提出申索,但固定时段本身来自HDB的政策,而非法律。
首要步骤与相关处理途径
大多数邻里纠纷最好在进入仲裁庭之前解决,在社区调解中心进行自愿调解通常是首要步骤。无论最终采取哪种途径,记录事发的日期、时间及行为造成的影响都会有所帮助。

与邻居行为无关的金钱纠纷,例如合约或消费者申索,应改为交由Small Claims Tribunal处理,这是另一个各有其规则的仲裁庭。若问题属于个人骚扰或跟踪,而非邻里滋扰,请参阅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POHA)指南。两套制度的概览请参阅骚扰与邻里纠纷分区页面。
常见问题
新加坡有关邻居间噪音投诉的法律是什么?
邻居之间因过度噪音、异味、烟雾、灯光、震动、乱丢垃圾或妨碍所引起的纠纷,由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 2015规范。该法设立了一项法定申索,用以处理对邻居合理享用其居所造成的干扰,相关申索由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s审理。
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最高可判多少赔偿?
依据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 2015 section 17(5),该仲裁庭最高可判赔偿S$20,000。它也可颁发禁制令以制止有关行为、命令强制履行,以及作出强制道歉。申索一般须在两年内提出。
该法下谁算是「邻居」?
该法将「邻居」定义为合法居住在与答辩人同一栋建筑物内,或居住在以边界计算100米范围内的人。就此而言,与答辩人居住在同一个居所内的人不被视为邻居。
新加坡全国是否都设有强制调解处理邻里纠纷?
尚未。2024年修订所引入的调解指示框架与Community Relations Unit,自2025年4月7日起已在Tampines的HDB组屋区试行。根据法律部于2025年10月在国会的答复,尚未推广至全国,因此其他地区的大多数居民仍使用自愿调解与仲裁庭。
新加坡是否设有法定的安静时段或装修时段?
装修时段与安静工程规则由HDB为其组屋制定为屋则,而非由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或任何一般法定条文规定。违反这些规则由HDB处理。持续的过度噪音仍可支持依据CDRA提出申索,但固定时段本身来自HDB的政策。
更新记录
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mendment) Act 2024生效,新增了社区关系主任、制止令与调解指示框架。截至2026年,该框架与Community Relations Unit仅在Tampines试行,尚未推广至全国。
来源与参考资料
- 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Act 2015(sso.agc.gov.sg).gov
- 新加坡法律部,关于社区纠纷的口头答复(国会,2025年10月)(mlaw.gov.sg).gov
-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促进有效解决邻里纠纷(mccy.gov.sg).gov
- 新加坡国家法院,符合小额申索资格的案件(judiciary.gov.sg).gov